财经大V代粉丝炒股蚀318万 昆明法院判赔偿四成

昆明中院判案中的财经大V,要向委托其炒股的陈女士,赔偿四成损失。

网络充斥投资KOL,财经大V,误信他们随时输身家。内地有股民将自己的理财帐户,交给一名财经大大V操盘,9个月将336万元人民币输剩18万元。法院近日就案件宣判,要财经大V赔偿四成款项,即约127万元。

据现代快报报道,陈女士2022年6月因信任某财经大V声称的理财水平高,拥有逾万粉丝。于是将自己的理财帐户交由对方打理,但在第一个月便亏损超过100万元,三个月亏了近300万元之后,她开始联络不上这名大V。

陈女士被财经大V在九个月内,亏蚀了近318万元。

昆明中院判案中的财经大V,要向委托其炒股的陈女士,赔偿四成损失。

昆明中院判案中的财经大V,要向委托其炒股的陈女士,赔偿四成损失。

2023年3月,该名财经大V突然回覆陈女士,指原有336万元的帐户「亏完了,没办法了」,之后又再销声匿迹。

至此,陈女士的理财帐户,在给予该财经大V操盘的九个月间,便由336万元蚀剩18万元,亏损高达95%。该财经大V之后遭投诉,被平台封号。



律师指被告未尽规避风险责任

陈女士之后将该财经大V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损失。代表陈女士的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滕跃律师认为,即使双方在微信聊天中有「风险自担」的约定,但基于财经大V是有偿委托理财的受托人,应当勤勉尽责、审慎履行受托义务,尽可能规避风险,在投资发生亏损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。

另外,在造成巨大亏损后,财经大V仍向陈女士表示「保证给你赚回来」,导致陈女士损失扩大。因此,认为财经大V的投资有明显过错。

至近日,云南昆明中级法院就案件作出二审判决,指被告的财经大V在接受委托理财的过程中存在过错,酌定判决大V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赔偿陈女士经济损失127万元。


推荐阅读